继7月1日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后,政府有关部门为遏制贸易顺差再出重拳。7月23日晚,《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发布,新政规定,对列入限制类目录的加工贸易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即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在合同备案时,须缴纳台账保证金;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加工成品出口并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据悉,有数据表明,仅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等轻纺行业的加工贸易企业需要缴纳的保证金可能达到200亿元。
根据公告,此次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政策调整将对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别政策。中西部地区的相关加工贸易企业,不受此次限制目录影响。此种政策差异是否会带动东部相关产业向中西部的转移?这种猜想得到了一些纺企负责人的认同。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薄方明表示,缴纳保证金将占用企业相当部分的流动资金,对那些受此次目录限制的东部纺企而言,选择只有两个:要么继续留在本地,产品转型或改行;要么远走中西部,利用政策差异继续老本行。
纺织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有可能出现”。目前中西部地区还保留原来“空转”的政策,而且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鼓励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加工贸易转移的措施,这符合国家产业转移的思路,即梯度转移,东部做高端,中西部做两端。他认为,东部发达地区生产要素容量趋于饱和及成本增加的双重动力,将推动企业向资源供给更充裕、供给价格更低的地区实行产业转移;中西部地区则应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生产成本比较优势,以及在生产制造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通过完善政策、优化环境,积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从而形成布局合理、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点鲜明的加工贸易区域发展格局。